国科大社区用户协议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师生,促进学校校内的信息交流沟通,保障国科大社区事务得以高效平稳运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科大社区由国科大社区站务委员会运营,面向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科学院体系师生开放使用。国科大社区创立的目的是使广大师生之间能随时随地进行便捷、高效的信息获取和思想交流,促进中国科学院大学和中国科学院网络文化的建设。

第三条 本协议旨在为使用国科大社区服务的用户提供明确、透明的使用规则,以确保社区秩序和用户体验。本协议适用于所有使用国科大社区服务的用户,包括但不限于站务、版主、集体账号、普通用户等。

第四条 用户在使用国科大社区服务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道德规范和本协议的规定,不得发布违法、违规、侵权、政治敏感、淫秽色情等不良信息,不得进行恶意攻击、骚扰、欺诈等行为。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国科大社区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五条 国科大社区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规定,对用户发布的内容进行审查和管理。对于违反规定的内容,国科大社区有权采取删除、警告、封禁等处理措施。用户应理解并接受这些管理权限,并承担相应的后果。

第六条 国科大社区尊重用户的合法权益,将采取合理的技术和管理措施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用户在使用社区服务时,应妥善保管个人账号和密码,避免泄露个人信息和敏感数据。如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等安全问题,用户应立即通知国科大社区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七条 国科大社区用户无论发帖、发消息或使用社区其他服务,以及在自己的头像、昵称、签名中,均不能对他人进行进行骚扰、人身攻击、包含侮辱性言辞、引起不必要纠纷、或含有其他不恰当的内容。如果违反上述情形,一经发现,将视情况予以警告直至封禁帐号。对于用户名、昵称、签名有违反上述情形的,国科大社区有权删除其之前的所有帖子。

第八条 任何用户有权利申请任何合法用户名,但不得刻意模仿他人社区形象,即帐号的用户名、头像、昵称、签名档都与社区某帐号相同或极其相似,以免引起纠纷。若被模仿帐号投诉,将视情况勒令更改或封禁帐号。

第九条 不得在各个版块批量发表空洞无物的纯灌水文章,一经发现,将会视情节轻重受到警告直至封禁帐号。

第十条 不得使用社区帐号从事非法行为或者发表不当言论,从而影响到国科大社区的声誉。违者将封禁其部分权限,情节严重者,经站务委员会讨论后,封禁其帐号。对于被系统过滤的文章,视同公开发表。对于故意绕开系统过滤发表不当文章者,将视情节从重处罚。

第十一条 严禁蓄意为某一商业机构进行商业宣传,严禁在签名中进行商业广告宣传或携带其链接,违反规定者,经站务委员会确认后,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封禁。

第十二条 用户应遵守社区秩序,不得对正常社区秩序进行干扰。对于有组织的干扰社区秩序的行为,将视其情节和影响予以警告直至封禁帐号的处罚。

第十三条 社区上任何合法用户有权力和责任对社区内出现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社区规定的事件进行举报。

第十四条 用户帐号代表用户个人,由于用户发表文章或者其他平台交流引起的法律或经济上的纠纷,社区不承担其中任何形式的责任,用户的言论文责自负。

第十五条 社区帐号仅代表注册者个人,原则上社区帐号不得转借。如发现转借帐号后触犯管理规定的行为,处理该帐号时仍视其为注册本人。

第十六条 用户不得利用国科大社区服务制作、上载、复制、发布、传播或转载如下内容:

第十七条 用户在国科大社区发表内容时,除遵守本协议外,还需遵守版块管理对版块的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 国科大社区将始终坚持尊重用户个人隐私信息的私有性,通过技术手段等办法充分保护用户的个人隐私信息,除法律或有法律赋予权限的政府部门要求或事先得到用户明确授权等原因外,国科大社区保证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透露用户个人隐私信息,或用户在使用服务时存储的非公开内容。同时,为了运营和改善国科大社区的技术与服务,国科大社区将可能会自行收集使用用户的非个人隐私信息,这将有助于国科大社区向用户提供更好的用户体验和服务质量。

第十九条 对于因不可抗力或国科大社区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网络服务中断或其它缺陷,国科大社区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第二十条 根据互联网的发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变化,或者因业务发展需要,国科大社区有权对本协议的条款作出修改或变更,一旦本协议的内容发生变动,国科大社区将会直接在国科大社区网站上公布修改之后的协议内容,该公布行为视为国科大社区已经通知用户修改内容。国科大社区也可采用电子邮件或私信的传送方式,提示用户协议条款的修改、服务变更、或其它重要事项。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国科大社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解释和执行。本协议一经发布即生效,用户应在使用社区服务前认真阅读并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可通过国科大社区官方渠道进行反馈和咨询。

第二十二条 如果不同意国科大社区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用户有权并应当停止使用国科大社区。如果用户继续使用国科大社区,则视为用户接受国科大社区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

国科大社区站务委员会
2023年11月9日